对《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的理解

对《认证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的理解
本办法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部门规章。办法要求: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是指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认证培训教员和认证咨询师等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的人员,以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的业务管理人员。
国家对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认证培训教员和认证咨询师等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的人员实施统一的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对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对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的执业行为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的人员应当向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申请执业资格注册,未经注册的,不得从事相关活动。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执业分为专职和兼职。专职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是指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和有关业务管理活动活动作为本职工作;简直认证培训、咨询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与一个认证、认证培训或者认证咨询机构签订劳务合同,从事认证、认证培训或者认证咨询活动的人员。
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应当在1个认证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在认证机构执业的专职或者兼职认证人员,具备相关认证培训教员资格的,经所在认证机构与认证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后,可以在1个认证培训机构从事认证培训活动。认证人员不得受聘于认证咨询机构或者任何方式,从事认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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