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包括生产安全、职业卫生、防火安全,以下同)上应负的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和“一岗到双责”的原则,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防火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实行全面、全员和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第三条 各单位责任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其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各项生产经营合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目标和措施。同时把安全生产作为评优、评先、提干、升级的重要指标之一,严格考核,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第五条 公司本着对社会、对员工负责的态度,弘扬“尊重职工,关爱生命,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郑重作出安全承诺: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社会义务;

(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五)建立事故应急体系,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与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六)积极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保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如侵联删未允勿转:认证生态网 »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则

赞 (0) 打赏

评论 0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