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合金安全要点(七)

5)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

6)吊具应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7)车间内的铁水罐车应能遥控或随车控制;动车前应有声光报警;靠电缆线供电的应有收线卷筒;车轮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应设扫轨器;运行的端头应设可靠的车挡和行程开关。

8)熔炼间不应存放硝石,不应提前将硝石倒入配料台;配料完毕硝石不应放在配料台上。

9)球磨机不应加入热料;湿球磨机不应干磨,不应超负荷运转;清理滚筒内部或往外取球时,应切断电源,并有专人监护。

10)封闭电炉的料仓,料位不应低于料仓高度的4/5;配料完毕,作业人员应立即离开料仓与煤气净化系统。

11)电炉的水冷构件应设流量、温度极限指示及警报器;送电期间,不应擅自关闭水冷循环水管。电极周围不应有障碍物和导电物,密封圈的地脚螺栓应绝缘;各相短网应保证良好绝缘,铜排间隙中不应有灰尘和导电物。吊运电极糊时,竖井应设防护网,竖井下不应有人,应设防护栏。电极糊工作平台附近不应有金属物品,不应同时接触两相电极壳或电极壳与其他导体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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