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安全要点(十八)

(2)采用H.P.F、PDS、ZL法等脱硫脱氰应设溶液事故槽,其容积应大于脱硫塔和再生塔的溶液体积之和;进再生塔的压缩空气管应高于再生塔液面;生产过程中应控制压缩空气流量及压力,防止再生塔溢塔,泡沫槽溢流;当采用压滤机生产硫膏时,压滤机的滤板不应随意拆卸,防止压滤机伸长杆伸长量超过最大值而伤人,当采用熔硫釜生产熔融硫时,其周围严禁明火;添加催化剂应缓慢,防止溅出伤人;压缩空气流量计检修时,先要泄压,防止颗粒喷出伤人。

(3)采用氨水(A-S)法脱硫,脱酸蒸氨泵房应配备固定式或手持式有毒气体检测仪;脱硫塔液相正常循环时,脱硫塔顶温度大于40℃时,不宜打开其放散管,特殊情况下需要开关放散管时,应站在上风侧操作,防止中毒;脱酸塔不应形成负压。

(4)采用真空碳酸盐法脱硫,脱硫塔底部液位不应超过入口煤气管道最低处;正常生产时,不应打开真空泵后设备和管道的放散管,特殊情况下需要开关放散管时,应站在上风侧操作,防止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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