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要点(三)

5)水位表

(1)水位表彼此独立,玻璃管清楚,高低位标志明显。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离水位表的可见边缘至少为25mm。

(2)水位计有罩,有放水旋塞和放水管。

(3)水位表应装在便于观察、冲洗的位置,并有良好照明。

(4)蒸发量大于或等于2t/h时,应装有高低水位报警及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

6)温度仪表必须齐全完整,正确有效。

7)自动控制讯号装置应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8)水处理

(1)水处理要用单级钠离子交换系统作为炉外化学水处理措施,或采用炉内加药处理。

(2)必须保证锅炉无垢或薄垢。

(3)给水必须进行水质化验,并符合GB/T1576-—2008的规定。

9)给水系统

(1)锅炉须备有两套给水设备,水压保持正常,水泵总流量应为所需水量的110%以上,而且有压力表,自动给水高速装置应灵敏可靠。

(2)通向锅筒的给水管上应装给水止回阀和截止阀,而且严密不漏。

(3)给水设备所有阀门应密封良好严密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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