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关于产品发货的相关规定

销售部关于产品发货的相关规定

1. 目的
为了能更好的服务客户、完善产品的发货流程、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特制订产品发货规定。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发货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 销售部负责产品的发货、交付(运输)和顾客的服务,负责产品发货过程中企业内部的沟通和协调。
3.2 生技部负责按销售部订单的要求合理安排生产,确保的产品的发货。
3.3 质管部负责对产品的检验,对产品质量负责。
3.4 仓管员负责产品的发货。
4. 工作程序
4.1 销售部每日11:00前与财务进行客户资金到账确认。11:00前到账的,可于当日安排发货;11:00后到账的,安排次日发货。(OEM客户产品发货按客户要求及时发货)。
4.2 销售部每日11:00前与生技部确认:当日要求发货的产品是否可正常发货;可正常发货的产品,由销售部在当天下午2:30前签署四联《订货单》,并在一小时之内联系好物流。
4.3 如产品正在生产中,生技部预估当日可发货的,由销售部在四联《订货单》上注明产品预估完成发货时间。
如遇未能按评审周期正常交货,生技部应于规定交货日期前一天以《工作联络单》形式通知销售部。
4.4仓库发货员接收四联《订货单》,《订货单》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发货数量、收货人员信息等,准备发货产品,并对未完成但预估可发货的产品和物流到位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仓库发货员根据《订货单》内容填写物流公司专用《发货单》,客户确认收货后再物流公司专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物流公司将《发货单》封存保管,随时备查。
4.5 对非常规无物流单的情况,由销售部用书面形式描述物流内容,交仓库发货员。
4.6 当日确定能发货的产品到最后未能发货时,仓库发货员应以《工作联络单》的形式及时上报到销售部,销售部接收到信息后及时调整物流及通知相关部门。同时生技部必须回复此批产品可发货时间,销售部及仓库发货员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延续执行。
4.7 销售部每月对生技部未能按期发货的情况进行统计,于次月2日前发送至生部及上报常务副总;生技部接收到统计表后对延误发货情况作出原因分析,于次月4日前上报常务副总。
5. 记录
订货单
发货单
工作联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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