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铸造安全要点(十五)

(四)散状材料

1)入炉物料应有专人检查,含有水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容器不得入炉,物料应保持干燥。

2)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的物料,如CaC2粉剂、镁粉、煤粉等应储存于密闭储仓内,必要时用氮气保护;存放设施应按防爆要求设计,并禁火、禁水。

3)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

4)电动铁水、钢水和渣车的停靠处,应设两个限位开关。

5)地下料仓的受料口,应设置格栅板。

(五)废钢

1)废钢应按来源、形态、成分等分类、分堆存放;人工堆料时,地面以上料堆高度不应超过1.5m。

2)炉废钢内严禁夹带有密封、易爆、有害物,应有废钢拣选措施。

3)废钢装卸作业时,电磁盘或液压抓斗附近不应有人;起重机大、小车启动或移动时,应发出蜂鸣或灯光警示信号。

(六)铁水储运、处理设施

1)铁水运输应用专线,不应与其他交通工具混行。

2)混铁炉作业区地坪及受铁坑内,不应有水。

3)起重机的龙门钩挂重铁水罐时,应有专人检查,应挂牢,待核实后发出指令,吊车才能起吊;吊起的铁水罐在等待兑铁水期间,不应提前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

如侵联删未允勿转:认证生态网 » 冶金、铸造安全要点(十五)

赞 (0) 打赏

评论 0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