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作业安全要点(二)

断路作业安全要点(二)

(5)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

(6)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3)作业交通警示:

(1)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2)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面诉部要业器。

(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4)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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