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制定可靠性计划

6.1.1目的

全面规划装备寿命周期的可靠性工作,制订并实施可靠性计划,以保证可靠性工作顺利进行。

6.1.2工作项目要点

6.1.2.1订购方应在装备立项综合论证开始时制定可靠性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

a)装备可靠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

b)可靠性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机构及其职责;

c)可靠性及其工作项目要求论证工作的安排;

d)可靠性信息工作的要求与安排;

e)对承制方监督与控制工作的安排;

f)可靠性评审工作的要求与安排;

g)使用可靠性评估与改进工作的要求与安排;

h)工作进度等。

6.1.2.2随着可靠性工作的进展,订购方应不断完善可靠性计划。

6.1.2.3可靠性计划应通过评审。

6.1.3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a)要求承制方承担的工作应在合同中明确;

b)可靠性计划应与其他计划如综合保障计划等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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