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水利工程料场开采规划中的爆破安全距离的相关规定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对爆破安全允许距离及对环境影响的控制进行了规定。《爆破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要求,爆破地点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之间的安全允许距离,应按各种爆破有害效应(包括爆破振动、冲击波、爆破飞石等)分别核定,并取最大值。确定爆破安全允许距离时,应考虑爆破可能诱发的滑坡、滚石、雪崩、涌浪、爆堆滑移等次生灾害的影响,适当扩大安全允许距离或针对具体情况划定附加的危险区。

因此,在确定料场规划中爆破安全距离时,应充分考虑爆破振动、冲击波、爆破飞石等爆破有害效应的影响,同时结合现场地形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在水电水利工程料场开采规划中,爆破安全距离的确非常重要,它关系到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在确定爆破安全距离时,应综合爆破振动、冲击波及爆破飞石等方面考虑,并结合地形、地质条件、爆破方式、装药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划定料场开采规划中的爆破安全距离,同时应做好爆破时的安全警戒和防护工作,以确保料场开采爆破作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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