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上海西优罗被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西优罗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因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的行为,被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详情如下:

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上海西优罗被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

机构代码: 2020043009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市监总处[ 2020 ] 322019160048号
当事人:.上海西优罗 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10115MA1K39A017住所(住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1611号1506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陈丹

2019年9月30日,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市监稽函[2019]33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授权立案查处上海西优罗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认证行为的通知》,授权对你公司违法线索进行管辖。你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本案于2019年10月11日经批准立案。经查,你公司在对相关7家公司开展认证活动中,审核员未按照认证规则要求,应当进入现场而未进入现场进行审核、检查或者审查,属于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行为。你公司在对相关1家公司开展认证活动中,认证证书载明的事项内容严重失实,属于出具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的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笔录、调查笔录、认证档案等。
2020年4月28日,执法人员向你公司送达了沪市监总听告

(2020)322019160048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你公司出具虛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一)、(四)项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第-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处罚如下:撤销批准文件(《认 证机构批准书》,批准号:CNCA-R-2016-272)。

你公司对以上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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