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项目汇总最高补助1亿元

为了让各企业不错过所有的项目申报,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全国各地近期可申报项目汇总,

不想错过所有的项目申报,

赶快来看看这份最新的项目申报简讯汇总表吧!

广东

项目名字
申报时间
支持方式
申报主体
广东省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03-20/11-20
资质荣誉
开展2020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02-26/06-30
税收优惠
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
2019-05-05/12-10
事后补助
广东省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
03-09/12-31
税收优惠
2020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创客广东”大赛
03-25/06-15
1.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深圳除外),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04-15/08-20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广东省申报2020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
04-08/10-29
事前补助
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
04-15/12-15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单个项目资助限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
04-21/06-22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2020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
04-15/06-25
资质荣誉,奖励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
04-24/08-24
一、设备奖励方式
设备事后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按“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分类,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下同)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按“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分类,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下同)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
设备事前奖励: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余额,如前期拨付的奖励资金超过实际核算的奖励金总额,则收回多拨付的资金;到期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
二、贷款贴息方式:贴息时间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但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
三、股权投资方式:单个项目股权投资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广东省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05-06/06-15
事后补助
2020~202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申报
05-08/08-06
事前补助
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基础和合作渠道,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
2020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
05-11/06-19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创业补贴
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
05-12/08-30
事后补助
2020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
05-12/06-22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2020年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申领
05-25/09-30
事后补助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05-15/08-31
奖励方式采取直接补助。单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标准按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下达。
已列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计划,且未获得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财政资金支持的创新中心依托单位。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
05-15/06-30
事后补助,设备投入,担保补助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05-15/08-31
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的40%(不含税),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且未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第三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
05-22/06-15
事后补助
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
05-22/06-30
资质荣誉
园区管理机构(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等)作为申报主体
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
05-29/07-01
资质荣誉
广东省内注册的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
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申报
06-01/06-30
事后补助
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予以事前立项资助,每项资助100万元。
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申报
06-01/06-30
事后补助
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予以事前立项资助,每项资助100万元。
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项目
06-02/07-03
事后补助
广东省第四批“星创天地”备案
06-03/06-30
资质荣誉
第五批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06-05/07-10
资质荣誉
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八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06-05/07-31
资质荣誉,创业补贴
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融资服务)认定
06-08/07-17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
06-10/08-31
事后补助,奖励
由制造业企业牵头申报,鼓励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含电信运营商)等联合申报;其中产业链标杆的行业龙头制造业企业原则上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业数字化改革规划清晰并具备良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基础)
广州市

项目名字
申报时间
支持方式
申报主体
启动我市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
02-25/12-31
事后补助
征集2020年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
03-02/12-31
资质荣誉
增补节能减排专家库
03-02/12-31
资质荣誉
广州市绿色产业企业名录库申报
03-10/12-31
资质荣誉
征集广州市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第一批(疫情防控应急类)
03-05/06-30
资质荣誉
广州市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03-20/11-15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广州市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
03-13/12-31
税收优惠
申报2020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
03-27/06-15
本项目资助选派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并提供往返1次的国际旅费。国际旅费标准为欧美地区人民币0.8万元,亚洲及大洋洲地区人民币0.6万元。生活费资助标准为人民币1.3万元/月
《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项目)
09-01/12-31
事后补助
对通过初次认证的贯标企事业单位给予补助2万元;已经完成“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首个贯标认证周期的,增加补助3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科研组织、高等学校
广州市组织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贴息申报
03-25/12-31
贷款贴息
广州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04-26/08-19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税收优惠
征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子基金合作机构
05-18/12-31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
05-26/07-31
1.融资再担保代偿专题。给予50%的分担补偿。
2.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题。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给予奖补。
4.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专题。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
6.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专题,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 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
06-01/06-19
事后补助
202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申报
05-28/07-10
1. 发电量补贴。补贴对象为项目建设居民个人或单位,按照0.15元/千瓦时的标准。
2. 项目装机容量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
申请发电量补贴的项目建设单位须为在广州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征集2020年广州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招商引资奖励资金项目
06-04/12-31
(一)新引进的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0万元。
(二)本地骨干龙头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收购国际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三)引进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每家机构最高奖励5000万元
申报单位须是在广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及其他相关单位
2020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务诚信与肉菜流通追溯事项项目库申报
06-10/07-30
(一)商务诚信建设方向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方向项目,每家申报单位年度获取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广州空港经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实施操作指引》(机场综保区仓租免租补贴)
03-06/12-31
对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内各园区经营单位免收租户仓库(含跨境电商业务运营仓库)2个月的租金给予全额补贴
《广州空港经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实施操作指引》(提质增效奖励措施)
03-06/12-31
对2019年产值50亿元、10亿元、5亿元以上在本区注册纳税的工业企业,2020年上半年产值增速达到1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黄埔区杰出、优秀、精英人才认定申报
01-07/12-31
资质荣誉,人才补贴
黄埔区疫苗药物攻关奖
02-26/06-30
事后补助,奖励
黄埔区2020年第一期“美玉10条” 人才政策有关项目申报
03-02/12-31
事后补助,创业补贴 ,人才补贴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申报
03-01/11-20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博士后资助奖励
01-01/10-28
事后补助
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的设站(基地、中心)的企事业单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在广州开发区工作的博士后
黄埔区IAB公共平台认定
03-19/12-31
资质荣誉,奖励
广州市黄埔区抗击疫情和生物安全攻关项目补贴
03-12/12-31
事前补助
按立项后应给予财政资助资金的50%给予支持。
广州市黄埔区抗击疫情科研攻关人才奖励
03-12/12-31
资质荣誉,人才补贴
对本区科研人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开展科研攻关作出突出贡献,获得了区政府、管委会颁发授予的“防控新冠肺炎科技攻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申请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暖企8条”稳岗一次性补贴
03-24/12-31
事后补助
延长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第一届 “自主创业之星”评选申报时间
2019-12-31/06-30
资质荣誉,创业补贴
获评“自主创业之星”排名第1-2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排名第3-5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排名第6-20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评“自主创业之星”人员申领奖励金时需保持参评企业正常营业状态。
面向全区创办民营及中小企业的成功创业人员,且企业工商注册地(机构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
黄埔区受理2019年先进制造业办法奖励申报(委外加工奖励)
06-22/06-30
事后补助,奖励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
黄埔区举办2020年“创客广东”数字赋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06-03/06-29
奖励
大赛面向广东省范围内开放,不受地市行政区域限制。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创客团队等均可报名参赛。
广州开发区2020年度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第二批)申报
06-04/07-12
事后补助
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项目入库(标识解析应用与二级节点奖励)
07-20/08-21
事后补助
对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补贴,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对参与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协会或联盟按参与投资额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适用于本区工业企业、本区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或机构。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项目入库(工业互联网平台奖励)
07-20/08-21
事后补助,奖励
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平台建设费用,补助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对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最高300万元平台建设费用,补助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
适用于本区工业企业、本区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或机构。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项目入库(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入池奖励)
07-20/08-21
奖励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或机构。
(二)经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通过为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或机构。
(三)纳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平台服务商和解决方案商。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项目入库(工业互联网评估测试奖励)
07-20/08-21
奖励
对于标准化产品按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奖励额度不超过2万元;对于非标准、个性化订制的产品按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奖励额度不超过15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15万元。
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业制造业企业。由工业企业委托为其服务的评估测试服务商集中提交资料,所委托的评估测试服务商须经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通过。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项目入库(工业互联网标准制定奖励)
07-20/08-21
奖励
对牵头制定工业互联网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的企业、单位,在标准(规范)公告并执行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适用于本区工业企业、本区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或机构。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项目入库(工业APP奖励)
07-20/08-21
事后补助,奖励
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高价值、高质量的工业APP最高给予300万元补助。
适用于本区工业企业、本区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或机构。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项目入库(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奖励)
07-20/08-21
事后补助,奖励
按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适用于本区工业企业、本区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或机构。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项目入库(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奖励)
07-20/08-21
事后补助
每年选定不超过10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申报“暖企8条”应急设备购置补贴
06-15/06-19
事后补助,设备投入
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的生产性企业。
广州市黄埔区申报“暖企8条”应急生产奖
06-15/06-19
奖励
对2020年2月10日前复工生产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及急需的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税前)。
黄埔区2020年区块链企业或机构认定和兑现
06-22/12-18
资质荣誉
2020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申报
06-01/07-05
事后补助
按照学员参加国际(港澳地区)认证证书培训考核实际费用,给予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补贴。每人仅限补贴一次。
2020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南沙(金牌)工匠奖励政策兑现申报
06-01/07-05
奖励
“南沙(金牌)工匠”评审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每次评“南沙工匠”不超过50名,每人奖励2万元;每次评“南沙金牌工匠”1名,奖励100万元,“南沙金牌工匠”从“南沙工匠”中选出,不重复享受“南沙工匠”奖励。因本奖励项目与其他奖励重合的,按较高标准进行奖励。
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企业入库申报
05-11/12-31
事后补助
广州南沙区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减免企业租金奖励
02-07/12-31
事后补助,奖励
南沙区申报2020年度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项目配套奖励
03-16/12-31
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应急立项的团队,分别给予100%(累计最高500万元)、70%(累计最高300万元)、50%(累计最高200万元)的资金配套奖励
南沙区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
01-01/12-31
事后补助
申报南沙区技能人才提升奖励
04-13/2021-02-28
事后补助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
2020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奖励兑现申请
04-10/12-31
奖励,人才补贴
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税前,下同);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0元/人
2020年南沙区骨干人才奖励兑现
05-19/07-12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海珠区教育类名家巨匠人才评定申报
2019-05-14/12-31
事后补助 人才补贴
广州市越秀区商务局关于租金减免支持
02-27/12-31
事后补助
广州市越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租金减免支持申报
02-26/12-31
事后补助
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其它确实受疫情冲击较大的实体生产经营中小微市场主体;参与“抗疫”相关的医疗生产经营企业、医院及研发机构等单位并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以上统称承租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信贷风险补偿及金融审批绿色通道申报指引
03-02/12-31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稳岗就业支持
03-02/12-31
事后补助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支持
02-29/12-31
事后补助
在我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并在疫情期间符合险种待遇申领条件的个人。
2020年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创新配套经费申报
02-28/06-30
事后补助
荔湾区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措施之保障扶持事项申报
03-12/12-31
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荔湾区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措施之做大做强事项申报
03-12/12-31
对2019年度产值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2020年上半年实现同比增速5%以上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增速7.5%以上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增速10%以上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广州市荔湾区关于印发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措施之保障扶持事项申报指南
06-01/06-30
事后补助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广州市荔湾区关于印发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措施之做大做强事项申报指南
08-01/08-31
事后补助,奖励
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申报2020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
06-10/06-30
事后补助
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度“四上”、总部企业以及“上市”企业 认定及奖励申请总部企业奖励补贴
06-10/06-24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在我区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四上”企业 和农业企业
2020年白云区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申报
01-13/10-20
事后补助
2020年度天河区科技创新政策专项申报(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企业租金补贴专项)
02-28/09-28
事后补助
在天河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为2017年或2018年广州天英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港澳赛区、台湾赛区、海外赛区获奖项目落户企业,成立时间满12个月。
2020年度天河区科技创新政策专项申报(重点产业企业租金补贴专项)
02-28/09-28
事后补助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服务支持)
02-26/12-31
事后补助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02-26/09-30
事后补助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企业生产采购补贴和贷款贴息)
02-26/09-30
贷款贴息,投资补贴
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商贸服务业补贴)
02-26/09-30
事后补助
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进出口补贴)
02-26/09-30
事后补助
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农业经营补贴)
02-26/07-30
事后补助
奖励50万元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物流经营补贴)
02-26/08-30
事后补助
奖励50万元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攻关奖励)
02-26/09-30
事后补助
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稳就业补贴)
02-26/12-20
事后补助
每家机构最高补贴50万元
增城区2020年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
11-09/11-20
事后补助,奖励
2020年海珠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配套奖励)
06-05/06-30
事后补助,奖励
(一)对获得中国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级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二)对获得国家批准实施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和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批准实施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和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同一项目获得上级多项奖励的,可选择区最高资助额度申请配套奖励;配套奖励不叠加,但可申请补差。
商事登记地址、税务征管关系和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区职能部门评定的独立会计核算分支机构)、实行独立会计核算、对本区经济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2020年海珠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专利创造奖励)
06-05/06-30
事后补助,奖励
(一)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1.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奖励5000元/件,但获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费用减缴的,奖励2000元/件。
2.从未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首次依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额外增加奖励5000元。
3.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人为区总部企业、高企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的,额外增加奖励3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1.获得美国、日本、英国、欧盟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奖励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奖励1万元/件;每件专利奖励总额不超过8万元(含)。
2.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奖励1万元/件。
(三)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奖励。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奖励1000元/件;代理本区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奖励3000元/件。
(四)申报人提交本条奖励申请的,按照专利申请实际发生费用予以奖励,即以专利权人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的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为限;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上级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补差不叠加原则予以奖励;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区内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获得本条规定的专利奖励资金最高500万元。
申报人为已获得授权专利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或注册在本区的专利代理机构
2020年海珠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奖励)
06-05/06-30
事后补助,奖励,贷款贴息
企业以其依法拥有的专利权以质押方式从银行取得信贷资金,且无逾期还款情况,并在上一年度内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后可申请贴息,贴息计算公式为:贴息额=贷款额×专利权质押担保的比例×1.5%。每笔实际贷款期限最长2年。单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3笔贷款贴息,每年贴息金额最高50万元。
2020年海珠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专利运营奖励)
06-05/06-30
事后补助,奖励
(一)区内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通过以下方式实现运营并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专利技术转让、作价入股在本区设立公司的,对专利技术输出方按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专利作价入股的出资额进行奖励:上述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1.5%给予奖励;上述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2%给予奖励。同一申报人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二)区内企事业单位自有核心发明专利从授权之日起3年内通过专利技术产业化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并在本区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奖励;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15万元奖励。
2020年海珠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奖励)
06-05/06-30
事后补助,奖励
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实行评审制,每年评审通过项目不超过15项,每项奖励20万元。
深圳市

项目名字
申报时间
支持方式
申报主体
深圳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援企稳岗补贴
02-24/12-31
事后补助
深圳市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领职业介绍补贴
02-24/12-31
事后补助
深圳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02-24/12-31
事后补助
深圳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
03-05/12-31
税收优惠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2020年度新设立和2019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资助申报
04-01/09-30
技能大师工作室一级重点建设项目资助50万元,二级重点项目资助40万元,三级重点项目资助30万元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级重点建设项目资助20万元,二级重点项目资助15万元,三级重点项目资助10万元
技师工作站一级重点建设项目资助30万元,二级重点项目资助25万元,三级重点项目资助20万元
2020年度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经费申请
03-26/12-31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每个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金资助上限不超过200万元
在深圳市(包括深汕合作区)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境外展览组展能力和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联合帮扶服务业企业融资行动
03-19/06-30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2021年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请
04-17/06-16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或者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鼓励芯片应用推广项目)
04-27/06-15
单款芯片产品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或封测企业
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加强对设计企业购买设计工具支持项目)
04-27/06-15
对深圳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19年购买集成电路设计专用EDA设计工具软件实际发生费用的最高20%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企业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或封测企业
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支持布局前沿基础研究项目)
04-27/06-15
事后补助
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04-27/06-15
集成电路企业营业收入在2019年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最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
申报企业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或封测企业
2021年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与资助申请
05-19/06-19
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
2020年度创业资助项目申请
05-18/06-30
2020年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申请
05-18/06-30
事后补助
2020年中国(第34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申报
05-18/06-19
资质荣誉
在我国境内注册,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为主,且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60%(含60%)以上的企业(集团)。
申报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
05-15/06-15
资质荣誉,奖励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第一批)
06-05/06-26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税收优惠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第二批)
07-11/08-03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税收优惠
2020年第一批技术攻关重点项目(智能装备专项)申请
06-05/06-30
事前补助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2021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请(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06-08/06-19
按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和流动资金构成,其中建设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2021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请(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06-08/06-19
公共服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高端展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以社会机构名义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020年度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
06-04/06-25
(一)总部企业认定,认定当年给予落户奖励1000万元,如该企业在认定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每超出20亿元再奖励500万元,累计落户奖励不超过5000万元。认定次年落户奖励超过2000万元的,超出部分在下一年度中支出。
(二)总部企业落户奖励
给予总部企业落户奖励1000万元。
(三)总部企业贡献奖励
奖励标准:奖励额为上一年度形成本市地方财力超过前两年度最高值的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五)总部企业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020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计划申请(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06-12/06-24
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含制造及配套环节投入)的10%给予扶持,且年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80%。
2020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计划申请(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
06-12/06-24
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中智能化改造部分(含制造及配套环节投入)的20%给予扶持,且年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70%。
2020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计划申请(重大项目奖补)
06-12/06-24
单一申报主体单一年度累计扶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020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计划申请(技术改造投融资项目)
06-12/06-24
(1)贷款贴息。最高500万元的贴息,贴息年限最长3年;
(2)融资租赁贴息。计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的融资成本。
2020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计划申请(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
06-12/06-24
事后方式。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扶持,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021年数字经济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数字经济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
06-16/06-24
事后资助
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2021年数字经济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
06-16/06-24
公共服务类:事后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高端展会类: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020年深圳市工业强基工程扶持计划申请(国家工业强基工程推广应用项目)
06-12/06-24
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含中试、检验、检测、认证、用户体验、培训、专业学术会议和专业期刊信息发布等投入)的5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20年深圳市工业强基工程扶持计划申请(市级工业强基工程建设项目)
06-12/06-24
按照项目申报年度前2个自然年度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20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扶持计划申请
06-12/06-24
事后方式。组建和提升项目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组建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提升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项目在深圳市实施;(二)认定为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2020年度深圳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计划申请
06-12/06-24
事后方式。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且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应在深圳市;
2021年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申报
06-16/06-24
1.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建设。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2.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最高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
3.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建设。最高200万。,
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征集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备选项目
06-11/06-28
事前补助
2020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双提升扶持计划申请(企业质量品牌提升项目)
06-12/06-24
事后方式。单个项目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020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双提升扶持计划申请(质量品牌公共服务项目)
06-12/06-24
事后方式。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二届深创赛龙华预选赛暨第四届龙华区创新创业大赛启动
04-24/06-15
获得国际、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100、80、6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市级举办的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80、60、50万元的奖励;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50、30、20万元的奖励
2020年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社会公益科研项目-基础研究项目)
04-09/06-30
经评审通过的,对优秀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每项30万元扶持,对一般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每项20万元扶持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业分项项目受理
01-10/12-31
事后补助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企业境内和挂牌资助类项目受理
01-10/12-31
事后补助
2019年龙华区重点研发机构认定项目
2019-12-18/12-31
资质荣誉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相关资助项目(龙华区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扶持)
2021-07-01/2022-06-30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扶持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相关资助项目(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广使用奖励)
03-01/09-30
奖励
给予一次性50万奖励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相关资助项目(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专项扶持项目配套扶持)
03-01/12-31
事后补助
给予最高8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2020年龙华区总部企业认定
03-06/07-31
资质荣誉,奖励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园区按要求设立临时隔离场所资助)
02-25/12-31
事后补助
对每个单间、独立房间(按实际使用入住隔离房间数量)给予园区每个房间每天50元补贴。每个园区最高每月5万元。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加大疫情防控物资企业生产保障力度资助)
02-25/12-31
事后补助,设备投入
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鼓励租金减免资助)
02-25/12-31
事后补助
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对实际减免租金达100万元及以上的园区经营管理企业,予以实际减免租金总额20%、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金融服务保障(贴息类)助力企业应对疫情)
02-25/12-31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金融服务保障(担保手续费补贴类)助力企业应对疫情)
02-25/12-31
事后补助,担保补助
按其实际支付手续费的50%,总额最高20万元的资助,实际资助标准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资助)
02-25/12-31
事后补助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有关项目受理(创投资助类)
09-01/09-25
事后补助,投资补贴
对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VC、PE排名前20强)2000万元以上投资的企业,经认定后按照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额的5%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有关项目受理(贷款利息补贴类)
08-16/09-15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对上年度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上限,给予50%的利息补贴,最高100万元。
2019年度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认定申报
05-29/06-18
资质荣誉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产业载体建设资助类项目
05-01/07-15
事后补助
最高2000万元费用资助
南山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等项目资助申报(“鹏城工匠”和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项目)
05-18/10-16
资质荣誉,奖励
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均可申请奖励。
南山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申报
05-18/10-16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助2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0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15万元,区级配套资助7.5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1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5万元。
(二)技师工作站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助3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5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25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2.5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2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0万元。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5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25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4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20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3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5万元。
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并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或技能大师工作室。
南山区申报促进科技抗疫成果运用项目(知识产权融资费用支持项目)
03-03/12-31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南山区申报促进科技抗疫成果运用项目(承担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科研攻关项目)
04-07/08-07
事后补助
一次性给予项目研发投入100万元支持
南山区申报促进科技抗疫成果运用项目(风险代偿项目)
03-05/12-31
单笔代偿比例不超过不良贷款本金部分损失的50%,单笔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单一机构代偿总额不超过该机构备案期间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总贷款投放金额的10%。
南山区2020年度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申报
03-27/10-16
事后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当年度完成)一次性给予所支出经费的50%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对每企业的年度最高资助额为20万元。
(一)申请单位须为南山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四上”在库企业;
(二)申报资助项目须为已完成的人才培养项目。
南山区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申报
06-08/06-26
奖励
对首次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奖励后被认定为示范企业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南山区开展2020年企业参加展会活动资助项目(2019年参展)申报
06-05/06-26
每家企业全年累计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展位费补贴。
参加2019年举办的重点展会、南山区2019年一般贸易重点出口企业
龙岗区农贸市场和超市防疫消杀补贴申报
03-16/12-31
事后补助
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
企业为注册地在龙岗区的法人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
2020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发展类)申报
03-26/12-31
事后补助
盐田区2020年总部企业用房支持申报
05-19/12-31
(一)在区内没有自有物业的总部企业,从认定次日起连续三年给予实际租金50%的办公用房租金扶持,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二)企业被认定为总部企业后,按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总成交价的10 %一次性给予办公用房购置费用扶持资金。累计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 万元。
宝安区2020年度第四批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物流装备购置补贴)
05-29/06-29
按企业上一年度购置先进物流装备实际购置费用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宝安区2020年度第四批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新增“四上企业”奖励)
05-29/07-13
奖励
2020年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奖励申报
05-18/06-18
事后补助,奖励
2019年度宝安区涉农企业资助申请
06-08/06-22
1.对获得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产地认证的种养基地,在认证有效期内给予每年500元/亩的奖励。
3.对获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组织,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宝安知名传统品牌种养企业,给予350元/亩的种养投入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1.龙头企业奖励的奖励对象为在宝安区注册的涉农企业;
2.基地认证奖励的奖励对象为项目经营所在地在宝安区的涉农企业;
3.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奖励的奖励对象为在宝安区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
4.宝安知名传统品牌种养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在宝安区注册的涉农企业。
2020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
06-05/07-10
资质荣誉
2020年光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06-08/07-08
1.事后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其运营投入、服务能力、入孵团队,分三年按档次分别给予运营主体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
2.直接奖励:对新认定的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20万元资助。
佛山市

项目名字
申报时间
支持方式
申报2020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第一批)
02-20/08-31
事后补助
禅城区进出口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项目申报
2019-10-22/2022-09-12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资质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
03-18/2021-03-20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分别给予资助200万元和100万元
2020年度佛山农业公园申报
04-20/06-30
资质荣誉
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
04-15/12-15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2020年佛山市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重点品牌展会部分)申报
04-20/06-26
事后补助
申报2020年顺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机器人重大服务平台专题)
05-29/07-03
(一)入驻机器人重大平台的企业(机构)场地租金和会员年费补贴。
(二)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项目采购补贴,每年每个采购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入驻企业(机构)培训学费补贴,每个学员每年最高补贴总金额为3000元。
(四)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建设经费补贴,最高补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五)重要交流推广活动经费补助,给予主办单位举办经费50%的补助。
申报2020年顺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机器人骨干企业专题)
05-29/07-03
(一)顺德区机器人生产骨干企业销售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万元。
(二)顺德区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销售补助。每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多享受不超过三年的补助。
(三)采购本地机器人生产骨干企业设备补助,每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当企业购置该机器人超过300台时,每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东莞市

项目名字
申报时间
支持方式
申报2019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全方位全流程诊断服务项目
2019-11-15/12-31
事前补助
优化科技金融政策 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克时艰
03-25/09-30
单个企业展期期间实际支付的利息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贴息资金补助
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
03-20/09-15
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3家,每家一次性资助100万元;东莞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6家,每家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东莞市2020年度区域品牌示范区建设项目资助申报
04-08/09-30
资质荣誉
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2020年东莞松山湖绿色制造专项资金
04-10/08-24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东莞市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04-07/08-20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税收优惠
东莞市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04-20/12-15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单个项目资助限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2020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清洁生产奖励项目
05-27/08-31
(一)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已获得奖励的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再通过验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补足奖金差额10万元。
(二)对通过简易清洁生产审核流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
(三)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补足奖金差额3.5万元;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补足奖金差额13.5万元
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
05-27/06-30
(一)设备奖励:1.设备事后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2.设备事前奖励。支持在2020 年6 月30 日(含)前完工的2019 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
(二)贷款贴息方式,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
(三)股权投资方。单个项目股权投资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
05-29/06-30
支持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的40%(不含税),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2020年度东莞市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
06-08/12-31
按照设备投入总额最高给予1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500万元。
2020年度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认定
06-08/06-24
资质荣誉
惠州市

项目名字
申报时间
支持方式
申报主体
惠州市做好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04-15/08-20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2021年度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 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 入库储备
05-20/06-18
事后补助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
06-02/06-30
事后补助
2021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
05-29/07-17
事后补助
在我市省产业转移园(含中韩(惠州)产业园、产业转移园集聚地)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相关分支机构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
06-11/07-10
(一)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 200 万元。
(二)支持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具体方案待申报成功后再行确定。
珠海市

项目名字
申报时间
支持方式
申报主体
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
04-15/12-15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 (2020年)
05-18/06-25
(一)技术贸易项目。每个企业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文化贸易项目。
1.在支持时间内我市文化企业出口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投入翻译、外语配音等费用,给予最高50%的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最高30万元。
2.对在支持时间内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每个企业最高15万元支持,每个项目最高10万元支持。
(三)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1.对中医药企业(机构)在支持时间内吸引国(境)外人士来珠海就医或接受中医药非学历教育和培训、提供跨境中医药远程教育或诊疗服务且规模有所增长,或完成中药类产品海外新注册等业务,给予项目实际开支50%的资金支持,每个项目最高10万元,每个企业(机构)支持金额最高30万元。
2.对在支持时间内入选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基地责任主体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
(四)其他服务贸易业务项目:服务贸易登记业务额在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每个企业最高5万元的支持;对登记业务额在50万美元以下2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每个企业最高3万元的支持。
(五)鼓励发展服务外包业务项目,每家企业补助最高30万元。
3.对支持时间内获得“广东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补助;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补助;获得“广东省服务外包重点培育企业”认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的补助。
对全年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在岸+离岸)超过50万美元(含)的服务外包企业,合计补助最高20万元。
4.服务外包载体,对每个园区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个中心最高20万元。
依法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珠海市主动扩大进口资金项目申报
05-25/06-15
对列入《珠海市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项目给予资助。进口技术按核定进口额,给予每美元最高不超过0.07元人民币的资助;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资源性产品与消费品按核定进口额,给予每美元最高不超过0.02元人民币的资助;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其他产品按核定进口额,给予每美元最高不超过0.06元人民币的资助。每年每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20年广东省工业企业 “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申领
05-25/09-30
事后补助
横琴新区应对疫情扶持资金申报
05-18/12-31
(一)单个宾馆、酒店和民宿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二)单个景区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三)单个企业门票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四)单套套票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单个景区套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自2020年1月22日至2月22日新区大型宾馆酒店复工之日止,因响应政府号召而取消订单(不含延期订单)总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宾馆酒店、民宿
申报横琴新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区级奖励资金
05-14/12-31
【认定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3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效益奖励】(一)企业年度所得与增值收入形成的区级财力贡献总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二)企业年度所得与增值收入形成的区级财力贡献总额合计不低于 100万 元人民币,给予一次性 20万元奖励;(三)企业年度所得与增值收入形成的区级财力贡献总额合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
【纳统奖励】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标杆奖励】对纳入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100强(创新综合实力100强 、成长100强 、税收贡献100强 )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 10万元奖励。
【产品奖励】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千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
横琴新区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申报
04-02/06-15
单个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单个中小微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重要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隔离眼罩、医用隔离面罩、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相关药品、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或生产医疗物资所需要的重要原辅料、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生产企业
横琴新区促进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配套商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0年)
04-01/2021-04-30
事后补助
申报2020年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奖励)
05-25/06-24
1.对省科技主管部门初次认定的省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2.获省科技主管部门初次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获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初次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申报2020年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专项资金项目(新型研发机构初次认定补贴及到期重新认定)
05-25/06-24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对初次认定的市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在珠海注册设立并经认定的,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成果转化等经营活动,以技术研发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企业化机制运作,独立核算的新型法人组织。
申报2020年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运行补助)
05-25/06-24
1.以检测服务为主的“科技创新公共平台”根据其服务绩效给予事后补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以研发为主的“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一个独立法人单位名下有多个不同类型非独立法人检测服务平台的,在财务独立核算的前提下可以分开申报,但该独立法人单位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面向我市重点产业提供开放性技术研发、产业技术支撑或具备法定资质检测等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
申报2020年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专项资金项目(市财政主导建设的公共技术平台条件建设项目支持)
05-25/06-24
事前补助,设备投入
申报2020年度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认定与新增面积补助项目(市级众创空间认定)
05-18/06-15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对新获市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本市范围内以创业者、创业团队、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以及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孵化服务,帮助创业者把想法变成产品、把产品变成项目、把项目变成企业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
申报2020年度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认定与新增面积补助项目(市级孵化器认定)
05-18/06-15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对新获市级孵化器认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本市范围内以科技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办公空间和孵化服务,提升企业存活率和成长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申报2020年度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认定与新增面积补助项目(众创空间新增孵化面积补助)
05-18/06-15
事后补助
给予30万元的奖励。
获市级及以上资质认定,包括市级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等,并且获得相应最高资质认定科技主管部门同意新增面积批复的众创空间。
申报2020年度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认定与新增面积补助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面积补助)
05-18/06-15
事后补助
给予50万元的奖励。
获市级及以上资质认定,包括市级孵化器、省级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省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加速器及国家级孵化器等,并且获得相应最高资质认定科技主管部门同意新增面积批复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中山市

项目名字
申报时间
支持方式
2020 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创客广东”大赛
04-20/06-15
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深圳除外),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入选项目库
05-28/06-30
事后补助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入选项目库
06-10/06-21
事后补助
注:广州深科信会经常为大家整理一份项目申报汇总表哟!有需要的记得转发关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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