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要点(四十二)

(七)防尘

1)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

2)应采用容器或管道清运垃圾。

3)不得焚烧废弃物。

4)土方作业应采取扬尘措施。

5)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6)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

(八)防火

1)应有消防措施、制度。

2)应有动火审批制度。

3)应有动火监护。

4)应有灭火器材。

5)灭火器材配置应合理。

6)高度超过30m的高层建筑,应配备立管直径在DN50以上、有足够水压的消防水源。

(九)防噪声

1)强噪声设备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一侧,或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2)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超过夜间噪声标准的施工。

3)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4)车辆不得进行施工现场鸣笛,工人不得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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